您当前的位置:首页 / 领导信箱 / 内容页

某女士-使用煤气制作爆米花存在安全隐患

标题 某女士-使用煤气制作爆米花存在安全隐患
来信人 匿名 来信日期 2019年11月18日 来信编号 DH201911180485
正文 每天14:00至21:00 ,都会有流动摊贩,在一号果园水果店(巴山西路供电局对面)旁边,使用煤气制作爆米花,来电人认为使用煤气对于过往行人存在安全隐患,现建议相关部门加强监管,及时进行制止。
回复 市城市管理执法局:针对市民反映的问题,我局立即责成第二城管大队进行核实处理。执法人员前往巴山西路供电局对面现场勘查,反映情况属实。执法人员现场对占道摊点进行清理取缔,并对违章户进行口头批评教育,责令其立即撤离,严禁今后在此处占道经营。我局已要求第二城管大队对该路段加强管控力度,特别对巴山西路供电局对面重点监控,如再次发现类似违章行为将对其物品依法暂扣并实施处罚。
办理情况 已办结
回复单位 市城市管理执法局
回复时间 2019年11月26日
评价